newhello 發表於 2021-8-9 00:05:16

[德國之聲]_律政司: 《反外國制裁法》可引入香港

律政司: 《反外國制裁法》可引入香港
08.08.2021
[德國之聲]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8月8日在其律政司官網的部落格上撰文認為,鑑於今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主要涉及外交事務,因此應當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從而在香港實施。


https://static.dw.com/image/54007810_303.jpg
2020年資料圖: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左)與香港特首林鄭月娥


(德國之聲中文網) 鄭若驊在文章中表示,《反外國制裁法》是全國性法律,"且採取反制措施完全屬於外交事務,依《基本法》第十八條將之列入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是最自然也是最恰當的方法。"



律政司司長認為,在當前國際法框架下,國際制裁只應適用於恐怖主義、核武器擴散等極少數威脅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情況,且皆應通過聯合國安理會實施;凡是在這一框架外的"單邊強制措施",都"違反了不干涉內政原則"。



鄭若驊認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西方國家針對中國以及香港的制裁措施就是"試圖干涉內政和主權","顯然具有政治目的"。"單邊強制措施毫無疑問違反了不干涉原則,亦不是文明國家應有的行為,有礙國際和平與穩定;面對國際違法行為,各國有理由採取反制措施,以回應違反不干涉原則的行徑。"她強調,中國今年6月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符合國際法委員會2001年通過的《國家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條款草案》。



不過,這一文件至今仍處於草案階段,各國就草案內容仍存在著不少爭議,遠遠沒有達到可供各國簽字締結國際公約的程度。



鄭若驊的這次表態,也是中國及香港官方就《反外國制裁法》是否會引入香港議題作出的最強烈暗示。根據該法案,任何協助外國對中國實施單邊制裁的個人或實體都可能面臨中國當局的反制措施。《反外國制裁法》被認為是北京對西方國家就新疆、香港等問題施加對華制裁的回應。


https://static.dw.com/image/40940533_404.jpg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8月17日召開第30次會議



批評人士指出,如果《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將會進一步加強外國企業的不安情緒,有損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就在今年7月,白宮已經就在華經營面臨的法律風險向美國企業發出警示。



鄭若驊在部落格中還寫道,有關是否將該法案引入香港的決定,"當然最終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征詢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後作出。"據香港媒體披露,全國人大有可能在8月17日至8月20日的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期間就此做出決定。



(路透社等)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德國之聲]_律政司: 《反外國制裁法》可引入香港